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安排,学院依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方案》(附件2),进行2026年博士生招生人员的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分配的认定招收博士生人员计划人数
2026年学院认定招收博士生人员的上限数为32人。
二、申请招收培养博士生人员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 曾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应为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导师,1964年7月1日—1965年6月30日出生的博士生导师,限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55岁及以下)。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2.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初次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
3. 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应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全日制相应类别硕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生的硕士阶段),或在国内外参加博士生指导小组协助培养博士生,没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的导师,不能获得下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且应培养质量较好,无教学、培养等方面责任事故,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4. 承担适合博士学术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能提供博士生部分培养费用和生活津贴。且近年来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科研成果要求详见表1。
表1 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最低科研要求
所在学科 |
科研项目与可支配经费 |
科研成果(满足其一) |
备注 |
项目级别及数量 |
可支配经费 |
论文要求 |
其他获奖情况 |
工学 |
作为项目负责人,新申请到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或新申请到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且所有项目到账总经费不少于150万;或所有项目到账总经费300万以上 |
40万以上 |
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收录论文6篇及以上(其中SCI论文至少2篇);或在《Nature》出版集团纳入自然指数统计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发表一区SCI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或发表二区SC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 |
作为完成人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作为前五位完成人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作为第一位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
近5年内 |
注:
(1)首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和曾招收博士生人员的审核按统一标准进行。
(2)具有副高级技术职务人员的审核与其他申请人员按统一标准进行。
三、审核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于2025年5月28日(周三)下午4点前,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sduyjs.sdu.edu.cn/)【导师服务-导师遴选-初次申请/年度审核】提交2026年博导招生资格申请。从未获得博导招生资格的老师请选择初次申请,其余导师请选择年度审核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请参照“导师遴选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附件3)。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①申请信息处,申请人同时申请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应同时勾选“学术博士生导师”“专业博士生导师”四种类别。并需同步根据个人情况,在“初次申请”或“年度审核申请”同时选定相应的硕导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我院2026年有3个博士招生专业,请准确选择:
学术学位-042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术学位-042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0702物理学-070202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专业学位-042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0858能源动力-085800能源动力。
我院2026年有5个硕士招生专业,请准确选择:
学术学位-042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术学位-042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学术学位-042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0702物理学-070200物理学;
专业学位-042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0858能源动力-085800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042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0855机械-085502车辆工程。
②基本信息处,请准确维护所有带*字段。
③教学科研信息处,请从同步库添加近五年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等数据。注意成果及项目的有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不在此时间段内的成果及项目不要添加。
同时,请登陆个人财务系统,将目前可支配经费数进行截图,务必保证截图清晰。并在“可支配总经费及材料上传”处点击新增,准确维护可支配经费数据,并将可支配经费截图上传。
对于同步库无法添加的信息,如需提供,请将补充材料清单+相关证明材料(涉密成果须经脱密处理)+个人成果汇总说明,一并在此上传。
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如未在学院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协助指导博士生经历证明。入职不足五年的老师,可以使用入职前的科研成果,如所属单位不是山东大学,则相关成果亦无法从同步库添加,请相应老师提供成果清单+相关证明材料(涉密成果须经脱密处理)+个人成果汇总说明,一并在此上传。
院士(含双聘),山东大学讲席教授、特聘教授、杰出中青年学者,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特聘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全职人员申请招生,在聘期内简化审核程序。系统填报时,只需提交招生申请,添加相应的招生专业即可,无需进行其他流程。
初次申请人员需提交1份《山东大学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兼职导师需提交1份《山东大学年度审核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本人签名后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5。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把关,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学院专门成立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2026年度招收博士生人员在系统中提交的各项内容进行确认、数据核对、数量核实等申请材料审核工作。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3年申请资格。
(三)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四)学院公示
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对审核有争议或有其它特殊情况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学位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决定为校内最终决定。
(五)学校审批备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其中曾招收培养博士生人员,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获得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其中首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获得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山东大学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