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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2年秋季学期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10 点击数:

根据《山东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修订)》(山大教字〔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面向我校2021级学生接收专业转入申请。相关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名额

1801

能源与动力类

10

1809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3

181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5

1811

储能科学与工程

2

二、申请条件

1.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

2.2021级理、工、医类学生,高中阶段修读过物理,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3.符合《山东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修订)》中的报名条件。

三、报名及选拔流程

1. 20221122日前,学生通过“智慧教学管理服务平台”(http://bkzhjx.wh.sdu.edu.cn/)查看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完成在线报名,学生所在学院初步审核报名资格,20221123日前各学院完成报名审核

2.本次选拔面试为主,参照学生第一学年成绩。

面试时间:202211308:30-10:30

面试地点:千佛山校区东配楼212会议室(根据疫情进展及校园防控情况予以调整)

四、选拔录取

选拔成绩和录取结果于面试次日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网页上公布(https://www.epe.sdu.edu.cn/)。

注:

1.因第三学期已开设专业基础课,为保证专业课程的延续性,确保学生培养质量,非本学院学生转入录取后需降级;本学院学生各专业互转不受影响。

2.因第三学期才开始分专业培养,大一学年本学院仅设置能源动力类、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两个专业。因此,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本次转专业仅接收本学院同级转专业的学生。非本学院学生可以选择降级转专业进入能源动力类、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进入能源动力类的学生,在春季学期进行院内专业分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4个专业均可报名。

3.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86358068

电子邮箱:wy1006@sdu.edu.cn

学院网站:https://www.epe.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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