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山东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成立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为落实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宗旨,经研究制定“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申请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申请推免生的基本条件按照学校《山东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中的基本条件执行。对于学分绩点要求:百分制平均学分成绩绩点(以下简称成绩绩点)应符合以下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基地班)成绩绩点排名前70%的学生;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和储能科学与工程按照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按照专业模块(A、B、C)成绩绩点排名前50%的学生;
上述百分比小数点0.5及以下舍去。
二、推免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统分计划分配办法
学校下发统分指标后,学院进行统分指标的二次分配。
1.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基地班)按照学籍在校人数的30%分配指标(超30人推免指标仍为9个)。计算指标数中大于或等于点7,指标进位整数;小于或等于点3,舍掉小数点后数字;指标数小数点大于点3小于点7,该名额则与其他专业指标数小数点大于点3小于点7的的综合评价成绩绩点进行比较,综合评价成绩绩点高者获得推免指标。
2. 其余指标按照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模块(能源与动力工程)的学籍在校人数进行分配:指标数/学籍在校人数=推免比例。专业(模块)的指标=专业(模块)学籍在校人数×推免比例。指标数中大于或等于点7,指标进位整数;小于或等于点3,舍掉小数点后;指标数小数点大于点3小于点7,则和其他专业(模块)指标数小数点大于点3小于点7的综合评价成绩绩点进行比较,综合评价成绩绩点高者获得推免指标。
(二)工程硕博士计划分配办法
根据《山东大学2026年国家工程硕博士专项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学院按学校下发工程硕博士计划推免指标1:1.2的差额比例,推荐学生至学校参加面试考核。推荐名额分配到各专业(模块),按照学院年级学籍在校总人数进行分配:指标数/学籍在校人数=推免比例。专业(模块)的指标=专业(模块)学籍在校人数×推免比例。指标数中大于或等于点7,指标进位整数;小于或等于点3,舍掉小数点后;指标数小数点大于点3小于点7,则和其他专业(模块)指标数小数点大于点3小于点7的综合评价成绩绩点进行比较,综合评价成绩绩点高者获得推荐资格。
三、成绩排名依据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学习成绩)×90%+素质能力×10%
1. 平均成绩绩点计算办法执行山大教字〔2018〕33 号文件。推免排名时平均学分绩点根据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三位。
2. 学分认定,被推荐学生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含转专业和交流生已认定课程)和规定的限选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 素质能力分
素质能力参照《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山大学字〔2022〕39 号)执行。
基础素养得分按照历学年得分的平均值计。
创新素养突破提升得分按照经答辩评审获得的分值计。
四、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辛公明 王守宇
副组长:袁学良 李永卫 白书战
组 员:高 明 杜文静 宋占龙 韩奎华 张欣媛 王 颖
联系电话:86358068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86358071 联系人:李老师
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