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要求
(一)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科各个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
(二)精品课程负责人应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担任,并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和教学辅导队伍。
(三)精品课程要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四)为评价授课效果,申报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还需在网上提供不少于50分钟的主讲教师现场教学录像。
详见附件1《山东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精品课程建设分为学校、省、国家三级,逐级申报。
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与评审工作一般于每年的3月至4月进行,步骤为:由课程负责人填写附件2《山东大学精品课程申报书》及附件3《山东大学精品课程单位推荐汇总表》,并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向学校提出推荐意见。学校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被评出的课程项目经公示后,由主管校长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精品课程”称号,并给予经费资助,并要求转入学校统一建设的课程中心平台。
三、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申报
更高一级精品课程的评选,皆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选拔推荐。
* 此版本为简要汇总版, 详细说明及要求请参见学校相关最新通知
附件1《山东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山东大学精品课程申报书》
附件3《山东大学精品课程单位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