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选推荐范围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已获得山东大学校级教学名师称号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校级教学名师如申报参评,须为学校正式返聘教师,并由学校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一)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一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二)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必须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改项目或教改成果。
详请参见附件1:《关于推荐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二、提交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需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和个人资料电子版,内容参见附件2:《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同时填报《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二)做好课堂教学录像准备(授课时间45分钟,讲课内容应真实反映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三、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初评→学校专家组评选→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网上公示→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四、结果公示
经过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根据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要求评审后,公示评选结果。
* 此版本为简要汇总版, 详细说明及要求请参见学校相关最新通知
附件1:关于推荐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附件2: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附件3: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