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符合通识教育理念的要求。
(二)课程重在启发思想、传授方法和培育精神,而非讲授知识细节,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一门课一般为每周2学时(计2个学分),并在一学期内完成。
(三)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对于全英文授课课程,允许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曾经开设过相关课程且教学效果好的讲师申报;曾承担学校各类教研项目但未能按时完成的教师不得作为课程负责人。
(四)课程必须有不少于3人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课程每学期必须开设,希望能同时开设3个及以上课堂,课程负责人至少承担1个课堂的教学工作。
(五)课程必须有完善的教学大纲,可以采用正式教材或自编讲义。参见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二、立项申报
(一)申报课程应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审批推荐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每门课程须提交一式两份的纸质版《山东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2),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提交开题报告书
已确定为通识核心课的课程学校会对该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课程负责人须提交《山东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3)。
四、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为更好地实施通识教育,加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学校会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全面评估各课程的建设情况,其评估结果作为对该项目是否提供后续资助的依据。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并提交《山东大学通识核心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
五、提交结题报告
通识核心课程立项三年后,需提交结题报告,通过学校验收后,进行结题。结题后,课程继续开设,学校会有相应的支持政策。
* 此版本为简要汇总版, 详细说明及要求请参见学校相关最新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附件2:山东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
附件3:山东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附件4:山东大学通识核心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