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各位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各位毕业生:
为加强本科毕业设计的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严格实施《本科生毕业设计期间的请假制度及规定》,请相关师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办理请假事宜,杜绝不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校或者仅口头向导师请假的现象。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期间的请假制度及规定
为保证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和质量,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均必须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凡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请假制度及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 请假制度
1、 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期间,毕业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
2、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二、 短期请假
1、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短期请假手续:
(1)寻找就业单位、参加人才招聘会或者去就业单位面试、签订就业协议等;
(2)请假办理校外实习或者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手续者。
2、申请请假的学生必须填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毕业班学生离校请假条》经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签字批准交辅导员处备案方可离校;
3、短期请假原则上不准超过7天(包括周六、日),7天以上者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院长批准;
4、请假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到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处报到,并将签字的《返校证明》交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5、短期请假一学期不得超过4次。
三、校外毕业设计(论文)
1、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有特殊原因,请遵循以下规定;
2、凡是保送至外校攻读研究生的或者已与校外某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的学生,方可申请至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3、申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在校内确定毕业设计课题的合作导师,经合作导师同意,方可申请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4、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手续的办理必须在离校前一周内由请假学生本人办理离校请假手续(同上),必须导师、教学院长签字同意方可。
5、所有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常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按规定时间递交有关材料和返校汇报情况;
6、申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和材料,按时返校在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处报到,辅导员处销假并递交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全部材料,以便进行毕业答辩,否则按旷课处理并不授予毕业设计学分。
五、其它请假
在毕业分散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如遇病事假或其它原因需要请假的,按学校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六、所有请假学生必须在返校当日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一律做旷课处理。
七、以上制度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
1、 《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毕业生请假流程图》20151228035645808.doc
2、 《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毕业班学生离校请假条》20151228035655423.doc
3、 《返校证明》2015122803570656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