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进行2016年招收博士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定了《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及上岗招收博士生的指导教师科研基本要求》,现已讨论通过。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现对以上两个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5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电话:88392917,联系邮箱liguox@sdu.edu.cn。
附件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及上岗招收博士生的指导教师科研基本要求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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