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与厦门大学签署的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我校今年下半年将在部分学科派遣10名2012级硕士研究生到厦门大学访学一学期。请有关培养单位按《山东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选派与管理办法》和研究生院分配的计划数进行推荐,并签署《山东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承诺书》。于6月17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山东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月17日仍未报名的单位其派出计划将分配到其他单位。
访学研究生的住宿费按我校标准正常收取,到厦门大学的住宿由对方统一安排。
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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