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行2017年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2017年认定招收博士生人员上限为13人。申请招收2017年博士生老师,请根据《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及上岗招收博士生的指导教师科研基本要求》要求,提交以下材料。所交材料中成果与项目信息的时间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今。同时,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教师管理—博士/硕士招生资格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
② 可支配科研经费证明(申请人从财务系统中打印经费明细);
④ 在研项目证明(申请人从科研系统中打印项目清单) ;
⑤ 科研成果原件(论文、专著、获奖成果、发明专利等)。
http://www.grad.sdu.edu.cn/getNewsDetail.site?newsId=a8b03fd6-a52a-461f-b70d-8ead911b3e00